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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t3nsdLjrDA

  前陣子看了這段影片,裡面許多想法很合乎我的生活美學!就是再生的概念,化腐朽為神奇!

  一批燒壞的白色杯子,上面有一小顆黑點,把這些準備要報廢掉的瑕疵品,做一些變化,就變得獨特了。

  杯子的外觀有沒有黑點與它的功能無關,但外觀的瑕疵就賣不出去,但巧妙的利用了瑕疵,變成特色,甚至還可變成限量商品。創造經濟效益。

  這應該也算是另一形式的文創吧!


 

  談到文創,這一新的名詞,在台灣才幾年,但我實在不瞭解具體的意義。我到維基百科查了一下。得到以下的解釋:

文化創意產業,或稱文化及創意產業英文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y,或The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簡稱文創產業,中文詞彙最早由中華民國行政院於2002年5月依照〈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的子計畫「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計畫」所確定。文化創意產業為臺灣官方定名,而文化及創意產業則為香港官方定名,但各國與各學術層面的定義不同,文化及創意產業有時被稱為文化產業創意產業內容產業數位內容產業文化內容產業創意工業版權產業等。

針對文化與創意面進行產業發展政策,最早是在1997年由英國布萊爾內閣所推動的創意產業;同一時期,遭逢亞洲金融風暴南韓,在總統金大中主導下也開始從電影與數位等產業開始發展「文化內容產業」,並成立韓國文化內容振興院(KOCCA)與通過《文化內容振興法》。

文化創意產業, 顧名思義,為結合了文化及創意的產業。而對「文化」一詞有諸多不同的定義。「文化」一詞,廣義來說,泛指在一個社會中 共同生活的人們,擁有相近的生活習慣、風俗民情,以及信仰等;狹義的來說,即是指「藝術」,是一種經由人們創造出來新型態的產物。不論就狹義或廣義的文化 而言,「文化創意」即是在既有存在的文化中,加入每個國家、族群、個人等創意,賦予文化新的風貌與價值[1]。根據前香港大學文化政策研究中心總監許焯權在《香港創意產業基線研究》中的定義, 文化產業指: 「一個經濟活動羣組,開拓和利用創意、技術及知識產權以生產並分配具有社會及文化意義的產品與服務,更可望成為一個創造財富和就業的生產系統」。[2]

根據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服務網所公佈的定義,文化創意產業是指「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3]香港政府則指文化及創意產業「涵蓋一組知識型活動,通過創意及以智力資本為基本投入要素,而生產文化藝術創意內容的產品服務。」

根據臺灣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服務網所公佈的選定原則,文化創意產業有三項標準,包括:

  1. 就業人數多或參與人數多;
  2. 產值大或關聯效益大、成長潛力大;
  3. 原創性高或創新性高及附加價值高。

文化部主辦

  1. 視覺藝術產業:凡從事繪畫、雕塑及其他藝術品的創作、藝術品的拍賣零售、畫廊、藝術品展覽、藝術經紀代理、藝術品的公證鑑價、藝術品修復等之行業均屬之。
  2. 音 樂與表演藝術產業:凡從事戲劇(劇本創作、戲劇訓練、表演等)、音樂劇及歌劇(樂曲創作、演奏訓練、表演等)、音樂的現場表演及作詞作曲、表演 服裝設計與製作、表演造型設計、表演舞臺燈光設計、表演場地(大型劇院、小型劇院、音樂廳、露天舞臺等)、表演設施經營管理(劇院、音樂廳、露天廣場 等)、表演藝術經紀代理、表演藝術硬體服務(道具製作與管理、舞臺搭設、燈光設備、音響工程等)、藝術節經營等之行業均屬之。
  3. 文化展演設施產業:凡從事美術館、博物館、藝術村等之行業均屬之。
  4. 工藝產業:凡從工藝創作、工藝設計、工藝品展售、工藝品鑑定製度等之行業均屬之。
  5. 電影產業:凡從事電影片創作、發行映演及電影周邊產製服務等之行業均屬之。
  6. 廣播電視產業:凡從事無線電、有線電、衛星廣播、電視經營及節目製作、供應之行業均屬之。
  7. 出版產業:凡從事新聞、雜誌(期刊)、書籍、唱片、錄音帶、電腦軟體等具有著作權商品發行之行業均屬之。但從事電影發行之行業應歸入8520(電影片發行業)細類,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及錄影節目帶發行之行業應歸入8630(廣播節目供應業)細類。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6%87%E5%8C%96%E5%89%B5%E6%84%8F%E7%94%A2%E6%A5%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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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以後,我還是很糊塗,因為每次看到華山文創區展的東西,有好多主題好像跟我們國家的產業都沒關係,都是外來的卡通、玩偶。並不是我們台灣的產品設計發表。展這些的意義是甚麼呢?

華山文創區:

http://www.huashan1914.com/

  去年我一直想去華山文創看看,每次上網看到的展覽都很奇怪,有時候逛格友的格子,也看到他們去那裏參觀的照片,以及周邊的美食。都是日本卡通,以及蛋糕、咖啡。沒有一個屬於我們台灣或是華人文化,而且票價280元,比國際畫家的展出票價還要高。

  國外的一些展覽當然可以來展,例如幾年前,北美館的夢工廠動畫展,讓人們了解動畫的製作過程,以及皮克斯的創作歷程。

  但是,文創館的開始立意似乎不是如此,我聽聞原本是要讓年輕畫家或是年輕的產品設計者,有個管道可以發表他們的作品,然而高額租金不是他們可以負擔的。

  我擔心我們國家的文化將被殖民,也擔心我們的文化將要有斷層。

  現在只要跟文化扯上一點邊的或是手工藝品,都可說是文創,浮濫到了不行!

  

  看了刊頭這部影片給人的啟發有很多。

  因地制宜、發展地方特色,不隨波逐流,化腐朽為神奇,或是就地取材!應該就算是符合自己國家的文創!

  在教育裡,也可當成適性發展。

  曾經有格友告訴我:不只是「不完美」可以變成「完美」有時連「失敗」都可以變成「超完美」3M的"POST IT Note"貼紙就是做黏膠研發失敗的「逆轉勝」。

  不完美的完美是細心呵護出來的圓滿,是更深層次的完美(另一個格友說的)

  在廚房裡的思考呢?如果擺在面前的食材只有這些,即使不是了不起的食材,你要怎麼把它變成美食?那也是創意!

  創意是無限的,隨手可得的,腦子可以天馬行空,就看怎麼執行。

  這個影片告訴我們,僵化保守是阻礙進步的,刻板印象是資源的浪費。

  若非轉念,那些有黑點的白色杯子就要丟棄了。

  那日看完影片,內心百感交集。

  影片裡提到香港現在到處都是咖啡店,他們以前的涼茶文化沒有了!這讓我想起二、三十年前,台灣非常流行茶藝館,結果隨著經濟衰退,一家家的倒了!只有手搖杯的調味茶,難喝死了。

  台灣許多縣市雖然保有幾條老街,但走到深坑、三峽、鶯歌,所有翻修的樣貌都一致。讓人弄不清楚身處何處!鹿港還稍有自己原來的特色。

  風景區的樣貌就不用說了。我只能用一種心情去欣賞,中西合璧的後現代心情吧!真的也是如一個朋友所言歐美風氣早已席捲全世界,想避也避不掉。歐美即便已不再霸權殖民其他洲,但文化的殖民早已深植各世界,這就是我想探討的。

  當殖民時期的文化是被迫接收的,如今是主動吸收,我們是不是可以思考自己本國的文化是甚麼?有心要做就不要只做表面工夫。

  文創是甚麼?可不可以有人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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