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引用建一老師的格子:http://amenra0131.pixnet.net/blog/post/20882340)
(2012/02/14聽邱建一老師的廣播整理,以及自己的一些感想。)
我一向沒有過情人節的習慣,常常也沒注意過這個節日,都是不小心聽人提起而發現的,每回有人祝福我「情人節快樂」時,都讓我頗為尷尬,還有同事可憐我而送我幾顆巧克力,唉!誰說情人節一定要送巧克力的。
情人節這個節日一開始根本跟巧克力無關,完全是商業炒作,最早的原由是2月15日的牧神節,後來在西元三世紀時又因為紀念一位神父而改為2月14日。大凡一個節日要形成,一定是慢慢累積一些神話、風俗,最後可能因一位歷史人物而加深意義,最後形成一個節日。